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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关于组织第十五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的通知》的通知

本站来源: 发布时间:2015-07-22 10:25:10 点击量:

各学院(部)、处(室):
现将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关于组织第十五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的通知》(教信息中心【2015】2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学院(部)、处(室)按通知要求,安排部署本部门第十五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的工作。
一、参加课件大赛的教师请登录“河北传媒学院”官网,点击“组织机构”—“行政机构”—“教师发展中心”—“通知公告”下载大赛通知及附件。
二、参加课件大赛的教师,请以学院(部)、处(室)为单位,于9月1日前将参赛课件及“附件:参评作品名单”(生成以个人名命名的压缩文件包)发送至教师发展中心邮箱:“jsfzzx@hebic.cn”,9月1日—5日学校初选,初选通过的教师登录优课网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网址(https://dasai.uken.cn/index.php/Notice-index.shtml),在“大赛报名系统”中填报参赛作者信息和课件信息,将“大赛报名系统”中下载系统生成的“报名信息文件”与课件(以个人姓名命名的文件夹)一并发至教师发展中心邮箱,学校统一报送参加全国比赛。
三、结合我校专业特色及实际情况,学校鼓励教师参加“微课组”比赛。参加微课组比赛的教师,请以学院(部)、处(室)为单位,于9月1日前将参评作品及“参评作品名单(见附件)”发送至教师发展中心邮箱(参评微课作品可以发至邮箱,也可以将作品拷贝在U盘中,将U盘提交至教师发展中心办公室:栾城校区B座104室),由学校对拟申报作品进行初选,初选通过后再通知教师本人登录优课网报名并上传微课作品,申报参加全国比赛。
学校选定参加微课程组比赛的教师请仔细参阅“关于举办第十五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的通知”(链接网址:https://dasai.uken.cn/index.php/notices-39.shtml)中附件:“第十五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活动方案”中的“七、微课组参赛办法”。
四、通过学校初选的参赛课件和微课作品由学校承担大赛评审费用,若获国家级奖项,学校还将给予一定的奖励,所获奖项计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未经学校初选,教师自行申报参赛的课件和微课作品,学校不承担任何费用,且所获国家级奖项也不享受学校给予的奖励。

 
 

                              教师发展中心
                                   201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