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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2019年“双十佳”教师的通知

本站来源: 发布时间:2019-06-04 10:56:00 点击量:

关于评选2019年“双十佳”教师的通知
各学院:
       为激励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打造一支“德为范、艺为师、创为友”的高素质师资队伍,学校将开展2019年“双十佳”教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原则
(一)以师德建设为导向,以教学质量为重点,注重教学改革及研究成果,全面考核教师的综合素质。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宁缺毋滥的原则,评选出师生公认的“双十佳”教师。
(三)我校自有教师和外聘教师各评选十名,学校进行全校表彰,颁发证书和奖金。
      二  组织机构
学校“双十佳”教师评选领导小组负责“双十佳”教师的组织与选拔工作,人员构成如下:
组长:李锦云
副组长:赵军山 毕根辉 任彪
成员:卢红玲 刘瑞红 檀梅婷 孙伟 董孟怀 卢永芳 张宁
领导小组下设评选办公室,挂靠教师发展中心,负责“双十佳”教师评选的具体事务。
各教学单位成立各学院“双十佳”教师推荐小组,由各学院院长负责本单位“双十佳”教师的初选和推荐工作。
      三  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我校凡符合下列条件的自有教师和外聘教师均可参加评选:
1.自觉坚守理想信念,不断加强自我修养,努力提升自身道德情操和人格品质,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的楷模,争做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好老师。
2.独立承担过2门以上主要课程教学,工作认真,教学效果良好。
3.除上课外,原则上还需承担实习实践指导或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指导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为“优秀”的可以作为加分项。
4.获得省级或校级教学成果奖、教改项目、精品在线课程并结项、参加过教案评比并获奖的教师可以作为加分项。
5.积极指导学生参加学科专业竞赛或创新创业大赛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可以作为加分项。
6.自有教师在我校教师岗位工作满两学年(截止至2019年4月30日),学期平均工作量达到学校标准;外聘教师近三年内在我校任教累计满两个学年且本学期仍安排有教学任务,每周工作量不少于6学时。
7.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公开发表论文两篇(核心论文一篇即可)及以上(含《传媒与艺术研究》);主编著作一部;申报并获厅局级以上课题立项或获厅局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以上条件满足一项即可)。
8.近2年获得学校先进、集团先进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可以作为加分项。
(二)近两学年有如下情况者,不得参评:
1.出现过教学事故,或在其他各类教学检查中被通报,或受过其他党政处分;
2.学生评教出现90分以下或学校督导专家听课分数低于85分的;
3.学期绩效考核获得过C档及以下的;
4.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教师培训的;
5.青年教师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和未取得硕士学位的;
6.请病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的。
       四  评选程序
2019年“双十佳”教师评选按照个人申请、所在教学单位初评和推荐、学校审定的程序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各二级学院初评:4月17日至4月23日
符合评选要求的教师需填写“双十佳”教师评选推荐表(见附件)报送所在单位“双十佳”教师评选推荐小组。
各教学单位按照“双十佳”教师评选范围及条件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依据评选标准和申报人教学业绩等进行初评,具体初评指标由本单位制定,经过初评确定最终推荐人选(推荐人选中自有教师和外聘教师人数分别控制在本单位自有教师和外聘教师人数的10%以内),并将“双十佳”教师申请表(需双面打印)、证明材料复印件(纸质)及科研及获奖成果计分表(此项只需提交电子版计分标准参照《河北传媒学院科研工作计分标准》见附件)等材料于4月23日下班前交至兴安校区B座104。
(二)学校审核及评选:4月24日至5月24日
1.学校“双十佳”教师评选办公室组织教务处、督导办、科研处、人事处对各单位上报的候选人按照评选条件进行审核,从学生评教、专家听课、教学工作量、教改科研、教学奖励、资格证书、参加培训情况等方面对候选人进行全面考察和评估,确定入围人选。
2.说课。学校“双十佳”教师评选办公室组织入围人选说课,结合入围成绩确定“双十佳”教师名单。
3.审核。将初步确定人选报学校“双十佳”教师评选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公示。
(三)全校公示:6月3日至6月5日
全校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发文公布。
(四)学校将在适当时候召开“双十佳”教师表彰大会。
            五  奖励
(一)学校将对“双十佳”教师进行全校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奖金为每人5000元。
(二)获“双十佳”教师称号者,记入个人业务档案,在学校评优评先、职称评聘、职务晋升、选派培训等方面优先考虑。
           六   其他
(一)各学院、部应成立“双十佳”教师评选领导小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依据学校文件要求公平、公正地开展评选活动。
(二)凡获“双十佳”教师称号者,每学期应根据学校安排,为全校教师进行两次以上公开课示范活动。
附件1:河北传媒学院“双十佳”教师评选推荐表
附件2:《河北传媒学院科研工作计分标准》
附件3:科研及获奖成果计分表
 
                              河北传媒学院教师发展中心
                                      二〇一九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