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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2019年河北传媒学院优秀教学管理人员的通知

本站来源: 发布时间:2019-06-03 10:46:00 点击量:

关于评选2019年河北传媒学院优秀教学管理人员的通知
各教学部门:
        为加快教学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建设,充分调动广大教学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我校教学管理工作的整体水平,我中心现组织2019年优秀教学管理人员评选活动。具体评选办法详见院教〔2015〕16号《河北传媒学院优秀教学管理人员评选办法》。现将评选的其它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 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优秀教学管理人员评审组,负责评选工作。
组长:李锦云
副组长:赵军山 毕根辉 任彪
成员:卢红玲 刘瑞红 檀梅婷 孙伟 董孟怀 卢永芳 张宁
评审组办公室(教师发展中心)负责评选的具体组织工作。
      二、评选条件
(一)原则上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取得高等学校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热爱教学管理工作,恪守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认真履行职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主动热情为师生服务,能够做到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受到广泛好评。
(二)在我校教学管理工作岗位上连续工作二年以上(含二年),年度工作考核连续二年被评为良好及以上。
(三)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管理知识和较强的教学事务处理能力,对所在岗位的工作职责及相关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理解准确,执行严格,本岗位工作开展有序并能够结合实际积极思考和不断改进。
(四)努力钻研教学管理理论,积极参与教学管理研究,近二年须有公开发表的教学管理研究论文等成果。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部门初选(5月16日——5月20日)
各部门根据评选条件,按照各部门教学管理人员(参照《教学管理人员名册》)的25%推荐上报,申报者需填写“秀教学管理人员申报表”及“科研及获奖成果计分表”。
第二阶段:评分(5月21日——6月5日)
在各学院上报参评名单的基础上,通过以下两个环节进行评选:
1、教师发展中心依据评选条件对各部门上报的个人申报表进行审核,确定入围人员。
2、教师发展中心将入围人员材料报科研处对其进行审核,科研及获奖成果计分标准参照《河北传媒学院科研工作计分标准》,重点突出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教学管理类成果,加大此类成果的分值比重,填写《科研及获奖成果计分表》给出科研分数。
3、教师发展中心组织相关部门对入围人员进行打分。各部门依照《教学管理人员打分分配表》(待确定入围人员后下发)为参评人员打分,并填写《河北传媒学院教学管理人员考核计分表》。
第三阶段:结果确定、报批与公示(6月6日——6月25日)
1、教师发展中心汇总科研分数及领导、同事打分情况,将打分结果提交优秀教学管理人员评审组研究决定,确定优秀教学管理人员名单。
2、上报校领导批准。
3、公示。
4、发文。
         四、材料上报要求
1、纸质版“优秀教学管理人员申报表”、科研材料复印件及获奖材料复印件、电子版“科研及获奖成果计分表”各部门收齐后,于5月20日前报教师发展中心。
2、纸质版“河北传媒学院教学管理人员考核计分表”以部门为单位于6月5日前报教师发展中心。
 
 
                                     教师发展中心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