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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5年“双十佳”教师的通知

本站来源:教师发展中心 发布时间:2015-05-29 11:20:50 点击量:

  各学院、部:
为激励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优秀教师的模范带头作用,经校领导研究,我校将开展2015年“双十佳”教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1.以师德建设为导向,以教学质量和效果为重点,兼顾教学改革及科研,全面考核教师的综合素质。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宁缺毋滥的原则,评选出师生公认的“双十佳”教师。
3.我校自有专任教师和外聘教师各评选十名,学校进行全校表彰,颁发证书和奖金。
二、评选范围及条件
1.我校凡符合下列条件的自有专任教师和外聘教师均可参加评选:
(1)师德高尚,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谨治学,能够投入极大的工作热情和精力于教学,教学水平高,深受学生爱戴。
(2)独立承担本科生的教学工作,工作认真,教学效果好。
(3)自有专任教师在我校教师岗位工作满两学年(本次评选时间截止至2015年5月30日),平均工作量达到学校标准并能根据学校安排指导实习实践和毕业设计(论文);外聘教师三年内在我校任教累计满两个学年且评选当学期仍安排有教学任务,每周工作量不少于6学时,同时承担实习实践指导或毕业论文(设计)指导的优先参评。
2.近两学年在教学工作中出现以下情况者,不得参评:
(1)出现过教学事故,或在其他各类教学检查中被通报,或受过其他党政处分;
(2)近两学年学生评教均为中等或中等以下;
(3)近两学年督导听课平均分均低于85分;
三、评选程序
2015年“双十佳”教师评选按照个人申请、所在教学单位初评和推荐、学校评选的程序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学院初评:5月25日至6月1日
符合评选要求的教师需填写“双十佳”教师评选推荐表(见《河北传媒学院“双十佳”教师评选办法》附件)报送所在单位“双十佳”教师评选领导小组。
各教学单位按照《河北传媒学院“双十佳”教师评选办法》(院字【2014】27号)要求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依据评选标准和申报人教学业绩等进行初评(具体初评指标由本单位制定)并确定最终推荐人选(推荐人选中自有教师和外聘教师人数分别控制在本单位自有教师和外聘教师人数的10%以内),于6月1日前上报学校“双十佳”教师评选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师发展中心)。
(二)学校审核及评选:6月2日至6月19日
1.学校“双十佳”教师评选领导小组对各单位上报的候选人按照评选条件进行审核,从学生评教、督导听课、教学工作量、教改科研、教学奖励、资格证书等方面对候选人进行全面考察和评估,确定入围人选各15人。
2.答辩和说课。组织入围人选答辩和说课,结合入围成绩最后确定“双十佳”教师名单并进行网上公示。
(三)全校公示:6月22日至6月26日
全校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双十佳”教师名单,学校发文公布。
四、奖励
(一)学校将对“双十佳”教师进行全校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奖金为每人5000元。
(二)获“双十佳”教师称号者,记入个人业务档案,在学校评优评先、职称评聘、职务晋升、选派培训等方面优先考虑。
五、其他
(一)各学院、部应成立“双十佳”教师评选领导小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依据学校文件要求公平、公正地开展评选活动。
(二)凡获“双十佳”教师称号者,每学期应根据学校安排,为全校教师进行两次以上公开课示范活动。
(三)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师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教师发展中心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日